关于新的<股票上市规则>的问题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0 12:43:33
为什么新的<股票上市规则>上说(将在IPO招股说明书刊登前12个月以增资扩股方式认购股份的股东限售期从三年缩短至一年)这个新的办法出台后,大部分人都说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长期利好的效应呢??

我是股票的新手,现在正在学习中,望高手指点

这对于风投和股权投资基金是大利好,因为他们都是投资于将来要上市的公司,待公司上市后在股市抛售或转让退出,以完成投资。缩短限售期只对于他们有好处,因为这样缩短了他们的持有时间,减小了风险。

“大部分人都说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长期利好的效应”这一看法我不认可,这种规则只能是方便了“小非”减持,应该是利空,它并没有解决当今市场上最担心的大小非增量问题,即发一只新股,创造一批新的大小非。真正具有长期利好的做法应该是新股发行全流通,使大小非增量问题不再存在,也回避了新股上市初期股价虚高,待大小非解禁后股价大幅下挫的风险。可惜的是这一想法在中国的市场上这能是美好的想法而已……

这些希望会对你有些帮助!

有在熊市时不怕更熊的意味,把全流通问题在大小非集中解禁的这几年一起解决了!
加速全流通,在熊市这几年赶紧出制度治理股市,在低位整理股市制度。
几年过后,股市的玩法又该不一样了!